珍贵地产项目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守则
(根据上市协议第49条)
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守则”是指南,可帮助珍贵地产项目有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团队保持最高的道德和合法行为标准。尽管它概述了PRESTIGE(公司必须遵循的许多法律),但它通过描述道德价值也超越了法律最低要求。
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需要在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赋予的权力范围内行事,并有义务为了最大的利益制定和制定明智的决定和政策。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相关者,并应采用本《行为和道德准则》作为其对遵守忠诚,诚实,正直和避免利益冲突标准的承诺的证明。
根据这些原则,公司董事会已采用本《行为与道德准则》(“准则”)作为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期望的高道德和法律标准的指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忠诚,诚实和避免随之而来的利益冲突的标准。本准则中规定的规则和原则具有一般性,应与公司其他适用政策和程序一起阅读对准则的遵守情况。
董事会应不时审查本行为准则范本,以与监管环境保持一致,对本准则的任何修订均应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
与公司业务,客户,供应商等有关的任何信息,如果不在公共领域且董事可以访问或拥有,则应视为机密信息并对其保密。除非获得授权并在法律上要求进行披露,否则,除非特别授权,否则任何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以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向新闻界或任何其他公共媒体提供任何信息。
公司的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提供投资建议或访问或拥有有关公司的价格敏感信息来获取利益或协助他人获取利益,这些信息不在公共领域,因此构成内幕信息。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应遵守1992年SEBI(禁止内幕交易)条例,并遵守公司为防止内幕交易而制定的标准行为守则。
每年一次或在修订本准则后,每位董事和每位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承认并执行对准则的理解并遵守协议。
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每年,每年的3月31日或之前,或在此方面确定的其他日期,签署一份确认书(根据附件1的格式),以确认其已阅读并遵守本守则。 。
任何对遵守本《准则》有疑虑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主席提出这些忧虑,董事会主席将决定采取适当的行动来解决该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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